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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38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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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38号代表建议由省民政厅主办,我厅参与会办,我厅的会办意见是:

一、关于加强托老所引导与提倡问题

    大力普及建立“托老所”,对应对老龄化形势、破解社会养老难题起到良好的作用,我们积极支持。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扶持包括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在内的各类医疗机构的发展,促进医养结合养老体系的构建。先后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78号),对养老机构设置对内服务的医务室、护理站、康复门诊部,养老机构和其他社会资本设置独立的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适应医养结合要求的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序推动全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二、关于加强专业培训问题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大力推进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大力开展各类技能培训。2017全省共组织开展各类技能培训635万人次,使包括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在内的广大劳动者技能水平普遍得到提高,其中劳动者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8473人次,获得职业资格证书5844人次,为养老服务行业培养输送了大量技能人才。

根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号),我省于2008年起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我厅会同省民政厅,认真组织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包括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在内的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人员均可通过考试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两个级别的职业资格。近三年,分别有8574956115934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总数逾5万人,有力促进了养老护理人员在内的社会工作人才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以岗位技能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依托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等,大力开展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加快提高养老护理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支持和鼓励更多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参加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为养老服务业培养更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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