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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97、140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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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971401号代表建议由我厅主办,经综合省卫生计生委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医保药品目录的基本情况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实行目录管理。药品目录主要分为甲类乙类,其中,甲类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乙类也是由国家制定,各省可在国家的指导下,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开展不超过15%国家乙类药品数量的药品调整(包括调入、调出和调整限定支付范围)国家同时规定,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由各级各类临床、药学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独立评审遴选,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工作,不参与评审,也不干预专家评审结果。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国家分别于2000年、2004年、2009年、2017年调整发布了四版药品目录,在国家基础上,我省也已于2001年、2004年、2010年(我省2017年版目录正在调整制定中)发布了三版药品目录,目录品种逐步扩大,用药水平逐步提升,在保证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药品费用不合理增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省药品目录品种已从2000年版的1318种扩大到2010年版的2450种(包括甲类药品503个,乙类药品1912个),增长近1倍,其中,西药1274个,中成药1176个(含民族药48个)。

二、关于赫赛汀纳入医保目录的有关情况(第1397号建议)

目前,注射用曲拓珠单抗(赫赛汀)已纳入2017年国家药品目录谈判范围,经谈判后达成一致的品种将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接下来,在我省乙类目录调整工作中,我厅将结合国家药品目录谈判,做好专家组织工作,由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补缺、选优、支持创新、鼓励竞争的思想,对包括注射用曲拓珠单抗(赫赛汀)在内的各类药品进行独立评审遴选,优化目录结构,优选性价比较高的品种,将可保障我省参保人员基本需求的各类药品调整进入我省乙类目录。

三、关于EGFRTKI纳入医保目录的有关情况(第1401号建议)

目前,表皮生长因子络氨酶激酶抑制剂(EGFRTKI)类药品已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品种包括: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和埃克替尼。其中,吉非替尼和埃克替尼已纳入2017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范围,我省将尽快调整政策,予以报销;厄洛替尼已纳入2017年国家药品目录谈判范围,经谈判后达成一致的品种将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我省将衔接做好乙类目录调整工作,并按国家规定开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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