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 建议办理
    

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2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7-05-19
分享:
字体: [大] [中] [小]

     省十人大会议1529代表建议经综合省妇女联合会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职位专业设置的问题。

为进一步确保公务员招录工作的公平公正,防止“因人设考”、“度身订做”,保障招录职位的充分竞争,对于职位设置专业遵循“宜宽不宜细”原则,且须与职位有关联性,一般只允许设置到学科,确需设置到学科下一层级的具体专业(含设置专业硕士),须与招录职位相匹配,原则上应设2个以上相近专业,但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岗位设定一个专业的情况并未禁止,据统计,2017年全省“四级联考”中有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设定了一个专业。  

二、关于限定性别报考的问题。

    省妇联在会办意见中提出公务员招录职位作性别限制,不符合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也不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且在妇女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党政机关限制女性报考容易出现社会价值误导;限定性别报考,不是解决机关单位人手紧的根本办法,应该通过精简放权、转移职能、提高工作效率等改革措施来解决。下来,省妇联继续发挥好性别平等评估机制作用,开展好对妇女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妇女的维权意识和能力,继续关注和推动女性在就业中遇到性别歧视问题的解决。拟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出台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工作措施,加大女性就业性别歧视约谈工作力度,加强对用人单位的违法监督和查处力度,为妇女公平就业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近年来,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针对个别单位出现新录用公务员性别失衡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一些改进措施:一是允许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对少数基层一线执法岗位、高空及出海作业等岗位适合男性报考的引导性说明二是在专业设置方面,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的特点,设置相应的专业,如在乡镇机关设置农林水土等方面理工科的专业。据统计,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设置农林水土、建设、计算机、环保等专业的185职位中男性117人(占63%)、女性68人(占37%),男性录取人数有较大的增幅。

关于具体单位存在性别比例失衡的问题,可在新增设岗位上限定性别报考的情况,由于职位设置性别的事权不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我们会将相关情况积极向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反映。

    三、关于公务员考试机制问题。

针对乡镇机关和一线执法单位招录女性比例偏高的问题,在保障就业平等,不产生就业歧视问题的前提下,我们也在招录环节中积极探索,取得了一些效果。

同时,为提高专业性较强职位新录用人员人岗相适度,我省于2016年在省直有关单位开展了分类考录改革试点,改变仅凭公共笔试选拔专业人才的考试方式,在面试前增加专业科目测试环节。试点总体效果较好,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此也予以充分认可。在2017年我省的“四级联考”继续开展了此项改革试点,且进一步增加了专业科目测试的比重。


回到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