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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100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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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人社案〔2020〕71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

三次会议第2020100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卫生健康委:

  池晓玲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行村级医养结合打通广东公共医疗服务“最后一公里”的提案》(第20201004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池晓玲等委员关于推行村级医养结合打通广东公共医疗服务“最后一公里”的提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能力和水平,对积极应对农村养老问题、提高我省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健康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近年来,我厅紧紧围绕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加快医养行业人才培养培训,推进实施“南粤家政”工程,着力加强医养服务队伍建设。

  一、加强医养结合行业技能人才培养

  我省技工教育紧紧围绕社会需求,加强护理、养老保健等养


  老行业人才培养,共有9所技工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在校学生1101人。近几年完成健康养老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约4000人。一是加强专业建设。我省开展技工教育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工作,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等2所学校的健康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被列为省级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累计获得250万元资金扶持,对我省技工院校加强养老服务专业建设起了引领辐射作用。二是深化校企合作。通过与企业合作开办企业订单班、冠名班,共建健康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基地,为品学兼优学生提供奖学金,为困难学生提供助学金,培养适应企业需求的养老相关技能人才。三是开展对口帮扶合作办学。广州市技师学院与黔南民族卫生学校合作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截至2019年,共招收黔南州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64人,其中毕业班学生已全部进入顶岗实习阶段,平均月收入超过4000元,学生受到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广州市技师学院、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推进与黔南州的对口帮扶合作办学,通过“2+1”形式招收黔南州学生就读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

  二、加强医养结合行业人才培训

  推进落实《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粤府办〔2019〕14号),积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项目。一是大力开展全民职业培训。面向各类群体,依托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开展包括养老护理员等家政服务行业相关职业(工种)培训。2019年,全省共组织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17万人次,使包括养老护理服务从业人在内的广大劳动者技能水平得到普遍提升。二是大力实施“南粤家政”工程出台《广东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粤人社发〔2019〕121号),积极推进以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服务为重点的专项职业能力和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开发。第一批共16个开发项目计划于今年3月底开发完成,具体包括:居家养老照护、老年人日常康复应用、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认知障碍照护、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老年患者护理等13个项目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题库和技能培训课程标准,以及育婴员、保育员、养老护理员等3个职业(工种)的技能培训课程标准。

  三、促进养老行业人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目前,国家现行职称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中,没有设置养老护理人员职称系列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我省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人员,可纳入卫生系列护理专业进行职称评审,或参加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在护理人员职称评审方面,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职称政策体系,一是出台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部署,制定出台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突出品德的首要条件、突出创新能力导向、突出业内认可评价,将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条件,探索以工作总结、病历等代替论文,建立涵盖临床实践、科研带教、公共卫生服务等要素的医疗卫生人才职称评价体系。二是实施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改革。2016年12月,联合原省卫生计生委出台《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基层卫生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16〕14号),改革围绕健全评审体系、优化评审条件、完善评审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和建立长效机制等五个方面共提出15条具体措施。改革突出医生看病救人的职责、强调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增强客观性和针对性,将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次数、健康档案管理数等作为评审标准的重要内容,对论文、科研课题要求不做硬性规定等。同时,解决基层以往存在的评上职称不能及时聘用甚至长期由于岗位没有空缺而无法聘用的问题,《实施意见》提出要按照岗位聘用制度要求,实现评聘结合,将取得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到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并落实工资待遇,得到包括养老护理人员在内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普遍欢迎。

  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方面,我省于2008年起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我厅会同省民政厅认真组织实施,包括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在内的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人员均可通过考试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两个级别的职业资格,促进了养老护理人员在内的社会工作人才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代表的建议,支持农村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南粤家政”工程,引导技工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工作,进一步促进养老行业人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助力打通我省公共医疗服务“最后一公里”。

  一是全省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等家政服务行业相关职业(工种)培训,加快培养养老护理服务行业技能人才。

  二是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加快设置养老护理相关专业,支持有关技工院校将养老服务专业建设为省级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养老服务行业技能人才,为全省养老产业提供高质量技能人才支持。

  三是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推动养老服务和医疗护理服务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养老服务、医疗护理服务相关项目开发进度,经审核备案后将相关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纳入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目录。积极鼓励各地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大型企业、技工院校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在全省推广开展养老护理员、居家养老照护、病患护理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结合养老服务、医疗服务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继续加大相关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和培训课程标准开发力度。

  四是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机制,同时,继续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助推我省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胡志启,020-8319134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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