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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 三次会议第2020103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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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人社案〔2020〕61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

  三次会议第2020103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民政厅:

  廖俊平等委员提出的《关于以居家养老服务为核心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提案》(第20201037号)提案收悉。经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廖俊平等委员关于以居家养老服务为核心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提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能力和水平,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带来的挑战、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近年来,我厅紧紧围绕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注重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开发,推进实施“南粤家政”工程,着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开发

  我省技工教育紧紧围绕社会需求,加强养老行业人才培养,共有9所技工院校开设护理、保健等养老等相关专业,在校学生1101人。近几年完成健康养老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约4000人。一


  是加强专业建设。我省开展技工教育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工作,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等2所学校的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被列为省级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累计获得250万元资金扶持,对我省技工院校加强养老服务专业建设起了引领辐射作用。二是深化校企合作。通过与企业合作开办企业订单班、冠名班,共建健康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基地,为品学兼优学生提供奖学金,为困难学生提供助学金,培养适应企业需求的养老相关技能人才。三是开展对口帮扶合作办学。广州市技师学院与黔南民族卫生学校合作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截至2019年,共招收黔南州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64人,其中毕业班学生已全部进入顶岗实习阶段,平均月收入超过4000元,学生受到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广州市技师学院、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推进与黔南州的对口帮扶合作办学,通过“2+1”形式招收黔南州学生就读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

  二、大力实施“南粤家政”工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相关职业(工种)未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故不能再开展职业资格评价。按有关规定,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为适应养老事业的发展,2019年以来,我们按照《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粤府办〔2019〕14号)和《广东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粤人社发〔2019〕121号)要求,大力实施“南粤家政”工程,2019年,全省开展“南粤家政”培训约24.54万人次,其中,养老护理1.97万人次、医护人员1.86万人次。我们还组织开发居家养老照护、老年人日常康复应用、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认知障碍照护、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等养老服务相关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题库和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开发工作计划于今年3月底完成。

  三、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薪酬水平的指导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同时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对于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资水平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并依法享受最低工资保障。近年来,根据“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决定、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原则,我省不断完善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每年发布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为各类企业和职工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参考。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代表的建议,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开发,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加强我省居家养老服务建设。

  一是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加快设置养老护理相关专业,支持有关技工院校将养老服务专业建设为省级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养老服务行业技能人才,以居家养老服务为核心,为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提供人才支持。

  二是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推动养老服务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居家养老照护、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失智照护、老年人日常康复应用、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等养老服务相关项目开发进度,经审核备案后将养老服务相关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纳入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目录,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是积极鼓励各地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大型企业、技工院校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在全省推广开展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发展体系,打通职业上升通道。

  四是结合养老服务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继续加大养老服务相关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和培训课程标准开发力度,推动养老服务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五是支持各地民政部门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薪酬水平的指导,推动相关人员待遇水平合理增长。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胡志启,020-8319134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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