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社函〔2024〕17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经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2023年度共有108名同志通过高级职称评审(名单见附件1)。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和《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236号)规定,对上述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18日至6月24日止,通过人员所在单位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模板见附件2),并在公示期结束后由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于7月15日前寄送省高评委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有关单位,督促其按照要求做好公示工作。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受理部门: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何文颖、林杨
联系电话:020-83133979、020-83137810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624室
附件:1.2023年度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