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充分发挥15分钟家政服务圈便民服务作用,深入推进“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办发〔2020〕29号)等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3年广东省“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82号)部署安排,我们按程序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广东省“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绩效评估工作,现就有关结果公布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绩效评估结果
确定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等288个站点为A级(优秀)站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等181个站点为B级站点;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翠锦社区“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等187个站点为C级站点;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同诚站)等50个站点为D级站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4)。
二、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省财政厅最新规定,对此次评估等级为A级(优秀)的234个基层站(不含深圳市54个站点)给予奖补,相关资金从2024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南粤家政资金)中列支。对评估等级为B级和C级的站点,保留其基层服务站资格。对评估等级为D级的站点,由各地督促相关县区(镇街)及时整改,整改期不超过6个月,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基层服务站资格,属于省级基层服务示范站的,取消其资格并收回示范站牌匾。各地在省级绩效评估的基础上,可结合实际对部分基层服务站另行给予补助(补助条件和标准由地市自行确定)。
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等社区现有各类公共服务载体建设的A级(优秀)站点,相关奖补资金可用于场地修缮、设备购置、开展就业创业活动以及相关购买服务等方面,不得用于购置交通工具支出、发放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等支出、“三公”经费支出;依托员工制家政企业服务网点建设的A级(优秀)站点,相关奖补资金用途可由企业自主确定。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2024年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并加快预算执行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指导A级(优秀)站点认真制订并落实2024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将作为今年预算执行监管和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
(三)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站点建设运营管理,指导站点根据绩效评估指标完善硬件软件建设,提升运营效果,推动“南粤家政”工程实施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要加强优秀站点典型经验的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本地区“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
附件:1.广东省“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绩效评估A级(优秀)站点名单.pdf
2.广东省“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绩效评估B级站点名单.pdf
3.广东省“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绩效评估C级站点名单.pdf
4.广东省“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绩效评估D级站点名单.pdf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