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广东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评价机构征集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产教评”产业技能生态链首批链主培育单位入选名单》(粤人社函〔2023〕81号)文件精神,经组织链主企业申报,确定我省2023年产教评技能生态链企业自主评价培育机构名单,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经备案的产教评技能生态链企业自主评价培育机构(含链主企业委托机构),可在其备案范围内对有技能人才评价需要的生态链企业员工提供评价服务。评价对象可包括:链主培育单位和生态链企业的在岗员工、劳务派遣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校企合作学徒制学生和企业技培生。
本次公布职业为拟培育职业,可评价职业(工种)以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pjjg.osta.org.cn/)公布为准。具体评价工作按照《关于印发〈“产教评”技能生态链评价机构开展自主评价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技服〔2023〕53号)要求实施。
附件:广东省2023年产教评技能生态链企业自主评价培育机构名单.doc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