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8〕69号)、《关于规范管理全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粤厅字〔2019〕134号)等规定,经研究,拟设立“全省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项目。为充分发扬民主,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8日起至11月14日止。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1月14日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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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