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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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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人社函〔2023〕12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妇联、工商联: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全国总工会 全国妇联 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2023年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2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本次服务月活动作为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方针的重要举措,结合职能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形成工作合力。要广泛收集、多渠道发布招聘岗位信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对接活动,广泛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招聘用工服务。

  二、扎实开展调研走访。服务月活动期间,各地要组织人社(就业)服务专员走访民营企业,深入了解企业招聘用工需求和困难等情况。同时,要积极开展“人社局长进民企”活动,实地走访调研民营企业,主动上门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原则上每个地市、每个县区至少开展一次“人社局长进民企”活动。

   三、大力组织招聘活动。各地要大力组织各类招聘对接活动,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充分利用各类线上渠道组织云招聘活动,依托公共招聘信息平台设立分会场,统一标识“2023年广东省民营企业服务月”,与省会场(广东就业网:https://hrss.gd.gov.cn/jyzl/)链接。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加密现场招聘频次,强化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安全有序举办现场招聘活动。民营企业数量较多的市(县)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面向民营企业的招聘活动。

   四、广泛开展宣传宣讲。各地要与各类宣传媒体密切合作,加强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切实提高活动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打造全社会帮助民企招聘用工、助力民企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要通过现场宣讲、定向推送、座谈交流、公开发布等多种方式,广泛宣讲涉及民营企业的就业扶持政策。

  五、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于4月19日前报送活动联络信息表(附件1)。服务月活动期间,各地活动预告、招聘安排、专场动态等信息要及时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gdjyj_lxy@gd.gov.cn)。服务月活动总结连同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5月8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联系方式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就业局联系人:林小叶

  联系电话:(020)83367874

  传    真:(020)83367874

  电子邮箱:gdjyj_lxy@gd.gov.cn

  (二)省教育厅联系人:孟秋贞

  联系电话:(020)37628979

  (三)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系人:付文学

  电    话:(020)32665873

  传    真:(020)32665817

  (四)省总工会联系人:谭赓

  联系电话:(020)86153071

  传    真:(020)83824990

  电子邮箱:szgh_zgfwb@gd.gov.cn

  (五)省妇联联系人:代杰

  联系电话:(020)87195699 

  传    真:(020)87185684

  电子邮箱:gdflfzb@163.com 

  (六)省工商联联系人:陈永龙

  联系电话:(020)83236016


附件:1.2023年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联络信息表.docx

       2.2023年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docx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广 东 省 总 工 会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       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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