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97号)要求,经各单位自愿申报、地级以上市人社部门推荐及书面初审、实地核查复审、专家评审等程序,形成了我省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
1.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梅州市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清远市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期为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30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请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核实情况。
联系电话:020-83133972 ,传真:020-83133934
邮箱:rst_fazhichu@gd.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719室
邮政编码:510045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