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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新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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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总工会:

  现将《广东省新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新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适应广东现代产业发展的需要,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省政府战略合作联席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工作部署,不断提升农民工技能素质,培育产业“新工匠”,实施新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围绕产业导向和更高质量就业目标,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育与广东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相适应的具有创新意识、掌握新技术新技能的产业“新工匠”队伍,为提升广东产业发展竞争力、建设制造强省、人才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十四五”期间,每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00万人次以上。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形成以龙头企业为主导、以院校为基础、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为纽带的“产教评”一体化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产业“新工匠”成为南粤新名片,产业工人队伍技能素质显著提高,有力支撑我省战略性产业发展。

  二、实施产业“新工匠”培养计划

  (一)积极培育产业“新工匠”。聚焦我省战略性产业等重点领域,在行业企业全面实施“新工匠”培育计划,培育在传统工匠精神基础上具有职业精神和创新意识,适应新技术、新产业发展和产业数字化发展需要,能持续学习掌握新技术新技能,能认同企业文化、愿意扎根实业的产业“新工匠”。大型企业、龙头企业可自主确定或联合行业协会、平台、机构,共同提出行业、企业“新工匠”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通过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企业自主评价、职业技能竞赛等多种方式,面向行业、企业技术技能岗位培养、遴选一批符合企业“新工匠”标准的青年高技能人才,作为企业今后长期发展的技术技能支撑。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牵头单位可会同高校、职业院校、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市场化机制组建培训共同体,与细分行业集群企业组团签订“订单式”培训协议,依托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工程项目建设产业数字化人才实训基地,试点开展数字技术技能培训,培育产业数字化复合型“新工匠”。被认定为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牵头单位或入库培育对象可优先推荐纳入“双百”技能生态平台,予以重点支持。各地要加强政策扶持,推动行业企业实施“新工匠”培育计划,有条件的地市,可给予一定资金扶持。

  (二)健全“新工匠”激励政策。企业要建立健全培养与使用相结合、评价与激励相联系的人才发展机制。企业对培养、遴选产生的“新工匠”,应建立配套激励制度。可通过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形式,合理确定其薪酬待遇水平。各地在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和培育项目、选树高技能人才典型或相关评选表彰项目中对企业“新工匠”予以适当倾斜。

  (三)畅通“新工匠”成长通道。企业要为培养、遴选的“新工匠”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建立“新工匠”晋升成长通道。要把“新工匠”作为企业今后核心的技术技能人才来培养,不断培养成就一批批高技术技能人才。落实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相关政策,打通相关技术领域操作技能与工程技术序列融合发展的路径。

  三、实施龙头企业技能强企战略发展计划

  (一)支持龙头企业制订和建立行业职业技能标准。从建立行业标准和引领行业发展的战略高度,支持有产品技术标准引领能力的龙头企业制订和建立行业职业技能标准。鼓励龙头企业充分调研其产业生态企业的岗位需求与标准情况,联合生态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评价机构、行业组织,建设并发布行业职业技能标准,并以此开发相关职业标准、评价规范和题库、人才培养资源库等,提升人才培养评价工作匹配产业发展的能力。

  (二)支持龙头企业建立行业技能生态和技能人才链。瞄准战略性产业集群和“粤菜师傅”、“南粤家政”领域,遴选100家龙头企业、100家优质院校,搭建“双百”技能生态平台。重点面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绿色石化等领域,围绕技能生态打造技能人才链,推动以龙头企业行业技能标准和企业真实岗位标准为引领、以院校为基础、以评价为纽带,实现技能人才招生、培训、评价、就业“产教评”一体化人才培养和供应模式,为龙头企业建立行业技能生态,“量身定培”全产业技能人才链。通过人社部门出政策、出资金、出管理,龙头企业出标准、出岗位、出师傅,院校出学生、出教师、出教学资源,推动企校共同制定培养标准、共同制定评价标准、共同招生招工、共同开发课程、共同培训、共同评价、共同激励、共同管理,为龙头企业和其上下游企业打造行业技能生态和技能人才链。支持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联合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和社会开展培训,推广培训标准、培训课程等。

  (三)支持龙头企业培养产业“新工匠”。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支持龙头企业及其生态企业联合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或依托本企业培训中心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学生学徒制培训试点,从企业学徒、学生学徒中选拔优秀技能人才,开展产业“新工匠”培育计划。

  (四)支持龙头企业建立“新八级”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支持龙头企业面向本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构建与使用相结合、与待遇相匹配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龙头企业可根据技术技能发展水平等情况,设置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支持龙头企业根据行业及岗位特点,创新考核评价方式,学徒工转正定级考核,由企业在其跟随师傅学习期满或试用期满后,依据企业有关规定进行。技师以上等级技术技能型岗位,可采取企业直评、评聘结合的方式开展,实行岗位聘任制。地级以上市人社部门要指导属地龙头企业,制订实施方案,确保组织评审、公示核准、任职聘用等程序公平公正、合理有序。

  四、实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一)推动技工院校面向企业、工业园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实施龙头企业技能强企战略发展计划,提供大量技术技能学徒培训岗位,带动和动员技工院校参与产业真实岗位的各类培训,承担培训任务,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不断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依托产业就业培训基地,与龙头企业建立紧密对接,突出高技能实训特色,重点围绕战略性产业高精尖缺职业(工种),面向企业职工和高校毕业生等就业重点群体提供高端技能培训,增加高技能人才供给。推动工业园区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对接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中心)、培训点等,紧密对接园区产业企业技能人才需求,为园区企业自主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提供集约化、定制化服务和载体平台,提高工业园区技能人才有效供给。

  (二)全面推行产业导向、高质量就业目标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总结高技能人才培养联盟整体推进全省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经验,发挥战略性产业人才培养与评价联盟、“粤菜师傅”人才培养与评价联盟、“南粤家政”人才培养与评价联盟连接产业的作用,推动产业联盟与院校联盟协同开发职业技能标准,建立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产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共建、互认机制,促进技工院校培养与评价质量提高。

  (三)大力推进新技能学院建设。瞄准新技术、新业态、新职业发展方向,依托技工院校特别是与产业、企业联系紧密的技师学院,建设一批新技能学院。聚焦战略性产业集群用人需求,开发新职业工种、建设新专业,开展新技术新业态下新技能人才专业培养。以新技能学院为中心,聚合区域性新技能用人单位和院校,建立新技能联盟,推动行企校共建共评新技能人才。支持符合规划和有关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在工业园区设立分校(新技能学院),企校双师联合培养技能人才。

  五、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一)大力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职业培训机构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以下简称“线上平台”)合作,推动线上线下职业培训有效衔接。鼓励劳动者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对通用职业素质、安全意识、质量意识、工匠精神、疫情防护等综合性内容以线上培训为主,对实操性强的技能培训实行线上学习线下实训融合开展。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需求和就业工作实际,组织重点就业群体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培训机构对劳动者依托符合条件的线上平台开展的线上培训课时,可记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所含课时范畴。

  (二)加强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管理。制定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基本规范,面向社会征集遴选资质合法、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线上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加快粤菜师傅、南粤家政等重点工程和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线上培训课程资源开发。依托广东远程职业培训平台等,为劳动者提供免费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对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线上平台及数字资源实行目录清单制度,公布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

  (三)加快职业培训评价信息化建设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向移动智能终端、自助终端延伸,建设全省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实名制信息管理服务和监管系统,逐步实现职业培训资源管理、信息跟踪、过程监督、绩效评估、资金拨付等功能,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信息化水平。加强对已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扶持和管理,建立退出机制。

  六、实施新职业开发计划

  (一)构建适应产业需求的职业标准体系。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和岗位实际要求,开展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适应性、灵活性开发,发布符合产业需求的职业技能标准。面向新职业、新技术,加快开发新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各地要紧密结合乡村振兴、特色产业、乡土产业、非物质文化遗产、新经济新业态等,加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开发。建设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主体、广东省地方职业标准为补充的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职业技能标准体系。

  (二)健全职业技能标准开发机制。建立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的产业人才职业技能标准开发机制,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优势,鼓励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牵头单位参与制定或自主开发职业技能标准、培训标准、评价规范等,支持较为成熟的企业评价规范,按程序申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探索建立地方职业标准(评价规范)开发管理机制,地方职业标准(评价规范)经报人社部备案后可作为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依据。依托省、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技术委员会,采取委托或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针对新职业、新技能、新岗位开发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

  七、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实施新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作为落实“六稳”“六保”的重要举措,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工会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在政策、项目和资金上对新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予以重点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明确职责分工,推动目标任务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和推动战略性产业集群优质企业、龙头企业对接院校加强产业人才培养。财政部门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保障力度。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类职工教育培训资源,动员和组织职工广泛参与职业技能提升。

  (二)加强工作规划。各地要在科学统计各类重点群体、培训调查数据基础上,做好年度培训计划,规划好相关培训任务。建立并实施工作情况季报制度,对工作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将予以通报。

  加强资金保障。各地要统筹用好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含专账结余资金)等,发挥失业保险基金防失业促就业作用,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和生活补助等,保障新产业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各项任务落实。符合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条件、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技能提升补贴。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有结余的市,从职业技能提升专账结余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制订年度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使用计划,重点用于企业生产岗位所需的技能培训、新技术新技能培训等。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政策,深入解读惠及企业、劳动者的政策措施,鼓励设立社会化、融媒体宣传窗口,扩大政策知晓度和影响力。强化典型示范,总结梳理好经验好做法。梳理优秀高技能人才、异地务工人员典型,展现新时代新产业工人风采,营造技能成才的良好环境。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新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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