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清远市南方技工学校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关于同意设立清远市南方技工学校的批复》(清人社函〔2021〕237号),经研究,同意对清远市南方技工学校予以备案。
请你局加强对该校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指引学校按规定到社会组织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规范招生宣传、校园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落实。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8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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