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社函〔2021〕18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76号)精神,我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征集工作。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遴选原则,通过全省公开征集、各地市人社部门推荐、省级统一遴选备案的工作程序,经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东莞市稻香中菜厨艺职业培训学院等28家省级重点民办培训机构、广东省轻工业技师学院等24家院校、广东省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等27家其他机构,共计79家机构为广东省2021年第一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现予以公布,并委托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出具备案文件。
经我厅统一遴选备案的社会评价组织可以在全省各市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其评价结果纳入当地人才统计,享受属地人才激励政策,各地要积极协助落地开展评价并纳入监管。经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承担主体责任,遵循“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对违规失信、恶意竞争、管理失序的机构,我厅将取消其备案资质。
附件:广东省2021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