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单位、中直驻粤各有关单位、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大力推动“广东技工”工程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引领示范作用,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为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我省今年将以省人民政府名义举办广东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简称第二届全省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让广东技工与广东制造共同成长。紧密围绕广东10个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的需求,打造综合性、示范性、引领性的职业技能竞赛品牌,凸显竞赛带动效应,建设高素质的“广东技工”人才队伍,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坚持把交流合作与开放展示紧密结合。面向社会集中开放办赛,搭建技能展示、技能合作、技能练兵平台,吸引全社会广泛参与、积极观摩,将技能比赛与技能文化展示交流有机结合,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推动政企、校企、企企、校校之间的交流合作。
(三)坚持将对标世赛和公平公正贯穿始终。对接世赛先进标准,借鉴世赛国赛办赛理念、模式、经验,引进世赛、国赛和乡村振兴赛技术标准和竞赛规则,在竞赛项目、评价标准等各个环节与之对标,认真研究制定竞赛相关工作文件,严控竞赛技术和评判等关键环节,加强全过程监督和管理,确保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二、竞赛安排
(一)竞赛项目
分集中比赛项目和分散比赛项目,共140个。
1.集中比赛项目70个(附表1)。其中,世界技能大赛项目54个,国赛相关项目和支撑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的有关项目6个,广东省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项目10个(作为今年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我省的选拔赛)。集中项目比赛归属省级一类职业技能赛事。
2.分散比赛项目70个(附表2)。主要为2021年全省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分散项目比赛归属省级二类职业技能赛事。
(二)时间安排
1.开幕时间:待定;
2.分散比赛项目举办时间:2021年8月至11月;
3. 集中比赛项目举办时间:2021年12月上旬(赛期3天);
4.闭幕时间:2021年12月上旬。
(三)比赛地点
1.集中比赛项目主要由广州市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在广州市大型会展中心举行,并在场馆内同期举办技能展示交流活动,将技能比赛与技能文化和地方特色技能展示有机结合,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广东省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由湛江市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2.分散比赛项目比赛地点:由各实施保障单位确定比赛时间和地点。
(四)参赛方式
1.集中比赛项目参赛方式:由21个地级以上市按照属地原则以市政府名义组织代表队参赛。驻穗的省属技工院校、职业院校、省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独立组队参赛。
2.分散比赛项目参赛方式:面向全省接受报名,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开展初赛、决赛,每个项目决赛阶段人数60人左右。
(五)报名条件
16周岁以上、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人员、居民及学生(乡村振兴赛需农村户籍)在我省工作、生活和学习连续满1年以上的所在地报名参赛。通过竞赛产生的“广东省技术能手”获得者,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分散比赛项目中非全国赛事省选拔赛的项目赛事;“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获得者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
三、表彰奖励
(一)颁发奖牌和证书。
1.集中比赛项目获得前3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相应颁发金、银、铜牌(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并向其他排名在参赛人数前50%选手颁发优胜奖。同时授予各参赛代表队1位优秀参赛选手“参赛队最佳奖”,授予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参赛队各1名参赛选手“粤东粤西粤北之星”,分别由各参赛代表队提名并报请组委会决定后,颁发荣誉证书(上述两项奖项不重复授予)。
2.各分散比赛项目排名前5%、15%、20%的选手及其指导教师,由竞赛项目实施保障单位分别颁发一、二、三等奖荣誉证书。
(二)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对集中比赛项目获得前3名的选手(少于15个参赛队的前2名、少于10队的第1名),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分散比赛项目决赛人数在60人以上的前5名,决赛人数在30至59人之间的前3名,决赛人数在29人以下(不低于10人)的第1名,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三)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集中比赛项目,对获得金银铜牌的选手,按规定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获得优胜奖的选手、竞赛成绩合格的其余参赛选手按规定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分散比赛项目,根据所申报的竞赛级别,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办法参照《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1〕26号)执行。
相关证书不重复颁发。
(四)入围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广东省集训队。世赛项目集中比赛的前3名(团队项目前2名),符合参加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参赛资格的选手,入围省集训队,直接参加第二阶段选拔考核,争夺代表我省参加全国选拔赛的资格。
(五)其它奖励。鼓励各地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对其他参赛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四、组织工作
广东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由省人民政府主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州市人民政府为承办单位,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为协办单位。
在省人民政府指导下,成立广东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统筹决定和部署推动赛事有关重点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设秘书组、技术工作组、活动指导组、宣传指导组、监督仲裁组。
广州集中比赛项目由广州市人民政府负责成立执委会并设立相应工作组,落实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开闭幕式活动,以及交通食宿、疫情防控和安全消防等服务保障等工作。分散比赛项目由省直相关厅局、行业协会(学会)及有关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广东省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由湛江市人民政府负责成立执委会。
五、集中项目技术工作
在组委会指导下,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赛事技术工作。参照世界技能大赛标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组织制定大赛技术规则和项目技术工作文件;遴选确定各项目专家组长,由其组织制定项目技术工作文件、命制比赛试题、确定评判标准、负责比赛评判工作等。各参赛队等额推荐裁判员,具体数量视各项目比赛实际需要确定。有关要求另行通知。执委会选派熟悉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比赛场地、设施设备技术的专业人员负责项目技术和赛务保障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级以上市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动员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赛,公平公正公开组织本地区、本行业选拔,并做好赛事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比赛期间要严格管理本参赛代表队人员,遵守赛事各项管理规则,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本地区、本行业进行集中项目的报名工作,明确1名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并于6月8日前报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竞赛期间,将同期开展技能展示交流活动,请做好推荐展示项目和经验交流等准备。大赛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方式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集中比赛项目,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参赛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代表队自行承担;大赛期间午餐及赛场往返住宿地交通由执委会统一安排。企业或社会组织自愿赞助广东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的,应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和制度。组委会授权执委会组织实施并统一管理社会赞助工作。
(四)严抓疫情防控。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定期评估分析疫情对筹办工作的影响,视疫情防控情况及时作出应对策略。要压实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五)各分散比赛项目实施保障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明确竞赛职业(工种)、竞赛参照标准、竞赛时间、地点以及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等相关问题;填写广东省级职业技能竞赛技术备案表(附件3)。竞赛实施方案、技术文件、技术备案表在赛前40天前报送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技术工作组)审核。竞赛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定稿后由实施保障单位印发及公布。
七、联系方式
(一)组委会秘书组
联系人:赖秀珍
电 话:020-83335373
邮 箱:rst_zjc@gd.gov.cn
(二)组委会技术工作组
联系人:吴权
电 话:020-83185010
邮 箱:jnzx_jnjs@gd.gov.cn
(三)组委会活动指导组
联系人:林亿丛
电 话:020-83180191
邮 箱:rst_linyicong@gd.gov.cn
(四)组委会宣传指导组
联系人:陈琳颖
电 话:020-83133940
邮 箱:rst_xuanchuanchu@gd.gov.cn
(五)广州市执委会
联系人:石文海
电 话:020-83391392
邮 箱:gzzjc@gz.gov.cn
(六)湛江市执委会
联系人:李雪丽
电 话:13692447723
邮 箱:gd_zjpx@126.com
附件:1.广东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集中)比赛项目
2.广东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分散)比赛项目
3.广东省级职业技能竞赛技术备案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5月26日
附件下载:关于举办广东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职建处(粤人社函[2021]12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