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属技工院校:
为切实做好我省技工院校招生管理工作,规范我省技工院校办学行为,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18号)、《关于做好全省技工院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管理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审核通过的2021年全省技工教育招生院校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人社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技工院校招生资格。各地市人社局负责审核市属技工院校招生资质,并在各市局官网(或市政府网站)公布招生名单等信息(见附件1),省人社厅负责审核省属技工院校招生资格,并在厅官网公布全省技工院校招生名单等信息(见附件2)。凡未在上述公布名单之列的学校,2021年一律不得开展招生。
二、各地市人社局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2021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宣传、指导和监管。协调教育部门,组织技工院校有序进入初高中学校开展宣传,引导和指导学生报读具有招生资格的技工院校;对新增招生或停止招生的学校,要书面报告省技工学生招生办公室。各市新批设的技工学校未按规定报经省人社厅备案不得招生。对不具备招生资格的技工院校违规开展招生的,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主管部门。
三、各省属技工院校和地市人社局要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招生办学的规定和要求,规范招生行为。各地市人社局要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对违规招生问题的投诉。
四、2021年省属技工院校招生工作举报电子信箱:rst_hujieling@gd.gov.cn,电话号码:020-83333247,受理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1:各地市2021年技工院校招生名单网页链接汇总表.xlsx (可下载)
附件2:全省技工教育2021年招生院校名单2.xlsx (可下载)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