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我校拟聘用周璇同志(见附件)到我校工作,现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岭南师范学院人事处或纪委办公室(与监察专员办公室合署)(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邮编:524048)。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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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岭南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第三批).xls
岭南师范学院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