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是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单位,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省级救灾物资采购、存储、保管、发运和回收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有关规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或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17日9:00至12月21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请登录事业单位招录网(http://www.sydwzl.com/gdsjzsyzp),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三)资格初审
在报名系统中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能否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0年12月24日9:00起至笔试当日9:00前,请自行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在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gd.gov.cn)、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gdgrain.gd.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 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落实回避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党员身份证明,在资格审核时需出具所在单位党委、党委组织部或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五、考试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以及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以及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3.面试组织。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确定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聘用。
九、递补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3337255
监督投诉电话:020-83337255
附件:2020年广东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广东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2020年12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