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是负责全省航道建设、维护、管理,保证航道安全畅通的事业单位。所属基层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辖区通航水域航标的设置、迁移和撤除工作;恢复漂移、流失、损坏的航标;承担辖区航道的测绘,向相关单位、船舶提供航道尺度的信息及变化情况;采集与航道有关的水文信息;承担航道机构管辖的船闸、拦河坝操作运行和管理工作等职责。为加强我省航道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我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二类)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4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具有报考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具有报考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放宽到45周岁以下。以上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生)不受以上年龄限制。
(七)符合招聘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6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视同未报名处理。考生需使用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hrss.gd.gov.cn)或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者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同时须上传电子版佐证材料,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资格初审。
由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考系统根据岗位所需条件进行网上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五)打印准考证。
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报名成功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依据和证明,请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组织。笔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和航道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划定考试范围,也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不设合格线。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笔试成绩并列。
2.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3.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选。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选。如果入围人数未达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对笔试入围考生报考资格及详细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复审结果及进入面试环节的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前准备好以下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大专(或中专)及以上各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已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成绩单原件与复印件);
(3)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已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归国人员提供);
(4)以相近专业报考的,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以相近专业报考的,成绩单非中文的还须翻译成中文并进行公证;
(5)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反映工作年限的劳动合同(或社保参保证明);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提供);
(7)船舶驾驶、轮机适任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有船舶适任证书要求的岗位提供);
(8)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原件(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提供);
(9)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国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提供);
(10)《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加贴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与报名时提交的照片一致);
不按规定提供材料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果资格复审合格人数未达1:3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组织。报考船舶驾驶及轮机类岗位(在《岗位表》的招聘专业栏有“☆”标注的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实操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不设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和面试成绩乘以权重后均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然后再计算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亦相同者,以面试主考官的打分高低确定名次;如有特殊情况,则按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规定严格执行。未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岗位间不进行调剂。
(二)报考人员需确保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和面试试题命制、有关考务工作等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办理。
(四)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3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
(五)本公告由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3372612
监督投诉电话:020-83392830
附件:
附件1.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