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跨境劳动用工纠纷替代性解决机制,加强湾区劳动用工和人才权益保护,促进粤港澳三地劳动用工融合及纠纷处理衔接,我厅拟组织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劳动用工纠纷调处的理论与创新研究”课题研究工作。现拟选择1家研究机构合作开展研究。
一、采购人: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劳动用工纠纷调处的理论与创新研究。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
四、采购需求:遴选1家研究机构合作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劳动用工纠纷调处的理论与创新研究”重大课题研究。开展粤港澳三地劳动用工及纠纷调处法律法规制度比较分析,调查粤港澳三地居民在劳动用工及纠纷调处方面的客观需求和实际困难,剖析粤港澳大湾区劳动用工融合及纠纷调处衔接方面存在的制度机制障碍,研究提出促进粤港澳三地劳动用工融合及纠纷调处衔接的政策措施建议,形成研究报告。按照课题管理进度要求,课题研究应在12月10日前完成,提交研究报告(不少于2.5万字,要求:数据资料详实可靠,研究分析方法科学,内容观点具有原创性、新颖性、前瞻性,所提政策措施建议具有创新性、可行性、实用性),接受结题评审。
五、服务方资格条件
(一)国内高校或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政府机构;
(二)具备相应学术研究能力,能够满足课题研究需求;
(三)具有良好的学术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六、采购方式:有意向的高校或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政府机构需提交《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大课题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内容包括拟申报合作研究的重大课题名称、既往相关研究成果简介、研究团队成员组成、研究方案(包括研究思路、重点、方法、进度安排、成果形式等)、研究费用预算明细表等。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在本公告期截止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申报评审,择优确定课题研究承担机构,并签订课题委托研究合同。
七、本公告期限:自2020年6月17日起至6月23日止(五个工作日)。
八、截至6月23日,我厅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了一批课题承担单位。考虑到疫情影响,为扩大遴选范围,现决定延长征集时间至7月17日。
九、联系事项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教育路88号,邮政编号:510030。
联系人:万先生,傅先生 电话:020-83336556、83188706
附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课题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