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五批)1.85亿元分配方案公示如下(附后)。公示期自2018年6月22日至6月28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人社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省人社厅联系人:高 超,联系电话:020-83133961。
附件: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五批)分配方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