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
工艺美术专业人员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承和发展工艺美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力量。1986 年,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工艺美术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 第 44 号),实施以来对调动广大工艺美术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工艺美术产业繁荣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原有制度体系面临着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评价范围不够全面等问题,亟需通过改革加以解决。2021 年 2 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关于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5 号。为贯彻落实国家改革部署,同时结合《广东省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和广东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广东省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职称层级 结构,增设正高级工艺美术师;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建立职称评审向优秀人才倾斜机 制,对在国家级工艺美术职业技能赛事中成绩优异者,开辟 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二是完善评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评价能力和业绩,适应工艺美术专业性、技术性、创造性程度高的特点;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三是创新评价机制。改进评价方式,建立以同行专家评议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建立健全职称评审委员会,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畅通评价渠道,畅通民营企业、 个人工作室等工艺美术从业人员职称申报渠道;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四是与人才培养使用相衔接。促进职称制度与人才培养制度有效衔接;实现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有效衔接;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和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五是优化公共服务。转变监督管理方式,畅通意见反映渠道;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推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国际和地区互认制度。
三、评价标准的主要特点
进一步倡导品德、能力和业绩导向,坚持把品德放在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工艺美术专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倡导精雕细琢、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突出评价能力和业绩,增加动手制作、工艺创新、设计创意、代表作品、标准制定、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推行“代表作” 制度,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可自选最能体现能力水平的代表性成果作为评审考核主要内容;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具有评审权的地区和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不低于省标准的评价条件。
政策原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