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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废止或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等文件的公告(第六批)》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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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规范性文件清理是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方式包括保留、废止、修改、宣布失效等。国家和省政府都要求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实现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化、常态化。

  《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第三十六条规定:“制定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的调整情况以及上级机关要求,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工作遵循日常清理与定期清理相结合、专项清理与全面清理相结合的原则。”《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人社函〔2017〕353号)第十九条规定:“定期清理由法制处牵头,原则上为每两年清理一次。厅规范性文件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政策相抵触、不一致时,或者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起草制定或组织实施该文件的局处室、单位要及时按照程序修改或者废止。”

  此前,我厅分别于2010年、2012年、2014年、2017年、2019年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废止和宣布失效了五批规范性文件,共废止、宣布失效115份厅发规范性文件,部分废止了2份厅发规范性文件。上个月,我们又专项清理了暂行、试行规范性文件。现开展第六批厅发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拟废止、宣布失效11份文件。

二、主要内容

  此次文件清理的范围是:以厅(含原省劳动局、省劳动厅、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局、省人事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拟废止、宣布失效11份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文号

清理方式和理由

1

提高全省技工学校教师整体素质行动方案

粤劳技〔1999〕224号

废止,理由:该文件的主要内容已经不适应技工学校教师管理的需要。相关内容与《广东技工教育发展报告(2019年)不一致。

2

关于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主体专业毕业生直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劳社〔2001〕63号

废止,理由:该文件的主要内容已经被《关于进一步推进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53号)替代。

3

关于公布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主体专业及主体专业工种名称的通知

粤劳社〔2001〕266号

4

关于印发广东省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落实情况审核办法的通知

(粤劳社发〔2008〕12号)

废止,理由:该文件的主要内容已经被《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审核办理流程》(粤人社规〔2019〕44号)替代。

5

关于开展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3〕186号

废止,理由: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6

关于进一步落实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政策的意见

粤人社函〔2014〕1287号

废止,理由:对应的主体文件《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28号)已被《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8号)废止。

7

关于进一步明确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人社函〔2014〕2295号

8

关于明确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请和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4〕213号

废止,理由:该文件的主要内容已被《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替代。

9

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技师学院、特殊教育院校部分毕业生同等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工作的通知

粤人社函〔2015〕2214号

10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有关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

粤人社规〔2019〕14号

11

关于广东省对口支援新疆籍劳动者来粤就业资金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4〕211号

宣布失效,理由:该文实施期限已过。


政策原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废止或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等文件的公告(第六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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