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协作办、经协办)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号)规定,经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乡村振兴部门审核推荐,省认定工作小组材料复核、实地核查、网站公示等环节,确定广州市福耀玻璃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为2022年度省级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同时,经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乡村振兴部门核查,确定广州胜美达电机有限公司等24家2021年度省级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复评检验合格;广东牛牛科技有限公司复评不合格,取消其后续省级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资格。现予以公布。
请各市按照《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号)等文件规定,对认定为2022年度省级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的企业,及时落实一次性奖补政策,所需资金在中央或省转移支付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安排(对已享受东西部协作机制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给予奖补)。同时,加强对已认定基地的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基地在就业帮扶工作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2.2021年度省级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复评合格名单.pdf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