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劳动保障部门还积极培育创业主体,对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个人,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允许专业技术人员(国家限制的人员除外),在不侵犯本单位权益的前提下,投资办企业或到各类经济实体兼职;支持民营企业二次创业,鼓励其通过兼并、收购、联合等方式,进一步壮大实力、做强做大……在收费政策、税收政策、扶持奖励政策、金融政策、人事政策、土地政策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国家和省规定收取的规费,有浮动限额的,一律按最低限额收缴;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覆盖范围扩大到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镇劳动者和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者,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个人最高可达5万元。
从扩大培训范围、创新培训模式、强化培训质量、落实培训补贴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从建立创业服务平台、加强创业专家队伍建设、拓宽创业服务载体、建立创业促就业联动机制等方面强化创业服务,广泛开展创业宣传,实行目标考核、加强督导检查,积极推进本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的步伐。
宜宾市劳动保障局培训就业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宜宾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创业,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以来,又把鼓励和支持创业提升到了更高的高度,并且将竭尽全力为创业者提供更好的创业环境,积极帮助他们走上成功创业的道路。
据悉,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就业形势分析,宜宾市就业压力大、就业岗位供需矛盾突出的严峻形势将长期存在。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三峰”叠加,就业压力增大。未来5年,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每年需要就业的城镇人员总量将达到7万人以上,而宜宾市每年新增就业岗位仅有4.5万个,年就业岗位供需缺口在2.5万个左右。因此,弘扬新的就业理念,进一步鼓励创业,变被动等待就业为积极主动创业,是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必须担当的历史责任和战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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