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对从事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由创业项目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可根据合伙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贷款规模可扩大到20万元,期限可放宽至两年,并视其经营扩大和带动就业人数增加情况提供第二次贷款扶持,最高限额不超过30万元。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 与此同时,江西省政府明确表示:开展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从事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可在创业之日起一年内减半缴纳房租费和水电费,3年内免交物管费、卫生费。已经进行了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保的自主创业大学生,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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