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09年,全省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23191元,比上年增加2543元,增长12.3%,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12.2%。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21210元,比上年增长12.6%;事业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0480元,增长19.3%;机关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3689元,增长10.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904元,比上年增长10.1%。2009年,全省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650元、550元、4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7.1元、6.0元和4.9元。 同时,2009年末,全省人才总量达到717.9万人,比上年增加36.3万人。其中党政人才43.5万人,增加3.4万人;专业技术人才228.8万人,增加7.5万人;经营管理人才147.3万人,增加5.3万人;技能人才217.2万人,增加9.5万人;农村实用人才81.1万人,增加10.6万人。人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5.3%,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全省没有出现企业大规模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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