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社函〔2024〕21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展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促进工作,我省定于2024年7-12月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行动主题
筑梦青春 就业启航
二、服务对象
(一)2024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失业青年(包括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三、行动目标
聚焦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的就业服务需求,以实名台账为基础,充分挖掘就业渠道,做实做细就业服务,强化政策落实、招聘对接、困难帮扶、能力提升、权益维护,确保工作不断档、服务不断线,力争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年底前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四、行动内容
(一)开展政策落实行动。广泛运用各种媒介,集中发布公开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清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就业创业服务清单,为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求职指引和便利。加强政策服务清单梳理和解读宣传工作,明确政策内容、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等,开展“看得懂算得清办得明”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进一步畅通政策落实渠道,实施直补快办、无感智办,及时兑现政策待遇,提高政策落实率。
(二)开展精准摸查行动。各地要建立完善2024届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和登记失业青年实名台账,及早锁定服务对象,及时跟进求职登记小程序、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等登记情况,依托基层就业服务平台,逐一联系、全面摸排、及时记载、动态更新,摸清个人信息、就业需求,做到人员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开展集中帮扶,针对性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普遍提供“1131”服务,即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
(三)开展困难帮扶行动。将脱贫家庭毕业生、低保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和求职补贴发放对象纳入帮扶台账,以街道为网格单元,联动街镇服务下沉社区、村居,按照“一人一策”要求,推进实施分层分类就业帮扶,优先提供指导服务,优先推荐就业岗位,优先开展培训见习,促进尽快就业创业。根据困难程度、就业能力、服务需求,提供更多的高质量、稳定性强的就业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运用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四)开展便捷服务行动。大力优化就业政策经办服务,普遍设立青年就业服务窗口,推进档案转递、补贴申领、社保缴纳、落户手续等政策服务“一件事打包办”,提高服务效率。推动就业服务下沉基层,提供便捷可及就业服务,依托“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等基层平台、社区网点资源,建设青年就业服务驿站,提高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对就业服务的感知度。落实地区之间推送联络机制,对异地求职毕业生要与本地户籍毕业生同等开展联系服务。
(五)开展精准匹配行动。加密招聘服务活动频次,加强对本地未就业毕业生结构性分析研判,根据毕业生专业特长和就业意愿,广泛收集针对性强的就业岗位,开展专业化、行业性、分区域的招聘活动,依托省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加大岗位余缺调剂和发布力度,积极运用直播带岗、“人工智能+”等手段,提升人岗对接效率。要组织多种形式的社区招聘活动,动员辖区内失业青年参与,方便他们求职应聘。未就业毕业生较为集中的城市和用工密集的地区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
(六)开展协作帮扶行动。在开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市际横向帮扶基础上,加大珠三角地市对未就业毕业生总量大的粤东西北地市帮扶协作力度。根据粤东西北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需求,积极挖掘、及时推送、定期更新一批合适岗位;组织对口企业前往粤东西北地市举办小精专、短平快的招聘活动,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为粤东西北地市有跨区就业意愿以及在小程序登记求职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岗位推送、基层岗位项目推荐等定向精准服务。
(七)开展能力提升行动。聚焦未就业毕业生求职需要,用足用好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等服务手段,帮助尽快实现就业。组织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开展模拟面试、职业规划、企业参观等体验活动,增强求职适应能力。积极提供培训服务,聚焦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领域,开发实用性强的培训项目和课程,增强青年群体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重点面向先进制造业、绿色产业、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募集见习岗位,提升见习岗位质量,力争募集见习岗位数和组织就业见习人数不低于去年目标任务水平。
(八)开展权益保障行动。持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大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坚决纠正户籍、性别、学历等就业歧视,严厉打击就业招聘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清理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保障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合法就业权益。要加强侵权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发布黑中介、传销、借贷等招聘求职陷阱提示,加大防电信诈骗宣传,帮助毕业生提升防范就业风险意识。指导督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高校等单位,加大信息审核力度,严格规范招聘信息采集,及时清除各类虚假信息。
(九)开展宣传引导行动。紧扣行动主题,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纸质媒体、网络媒体、微博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强化青年就业典型引导,广泛宣传服务重大战略、投身生产一线、主动创业创新、扎根城乡基层的青年先进事迹,全方位展示新时代青年人就业创业的精神风貌,帮助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引导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多渠道实现就业创业、建功立业,营造“基层就业,同样出彩”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行动方案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把促进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工作作为当前就业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属地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保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调度。各地要建立工作跟踪督导机制,密切跟踪毕业生就业形势变化,加强工作调度,省厅将从7月起,对各地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就业情况和求职登记小程序求助毕业生联系服务情况进行定期调度、不定期抽查核实,落实情况将纳入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对落实不到位的,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和问责。
(三)加强经验报送。各地要加强典型宣传工作,扩大行动知晓度和参与度,全面总结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围绕行动内容,适时开展落实情况自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认真撰写行动总结。行动结束后,各地要形成书面报告,年底前报送省厅就业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