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大批科学家、工程师和经营管理人才,更需要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人才和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国家必需”。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制定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办法。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鼓励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形成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
《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要求“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
为了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吸收企业参加教育质量评估。
为了调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建设积极性,《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针对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师资短缺的问题,《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建立健全技能型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的制度。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
《教育规划纲要》还提出“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要求“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统计显示,经过连续几年的财政专项扶持和扩招,2009年全国1.4万余所中等职业学校年招生规模达到873.6万人。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分别在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中占据半壁江山。(记者 黄小希 王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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