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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用好社会资本?横琴出台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时间 : 2023-09-11 11:17:41 来源 : 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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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合作区”)财政局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将进一步规范合作区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管理和运作,重点投向符合“四新产业”导向的项目。该办法自2023年9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据了解,政府投资基金是指由合作区财政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

  政府投资基金投资对象为符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的相关产业,包括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产业、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文旅会展商贸产业、现代金融产业等。政府投资基金可以通过直接出资或者间接出资等形式,设立和投资各类市场化基金(下称“子基金”),充分利用市场化基金管理人丰富的项目库储备,结合合作区产业布局遴选项目资源,引导被投企业落户合作区。

  政府投资基金实行所有权、管理权、托管权相分离的治理结构,按照以下“执委会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设立和运作。其中,经合作区执行委员会授权的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政府投资基金对重大项目、重大基金可以采取直接投资项目的方式。

  值得关注的是,子基金主要投资于合作区内符合《总体方案》的重点产业导向的项目,存续期限不超过15年。原则上,政府投资基金认缴比例不超过40%,而天使投资基金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为鼓励子基金投资合作区企业,政府投资基金在收回对子基金实缴出资后,有权以其对子基金的超额收益为限,向满足本办法要求的子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出资人进行让利。具体来看,在子基金存续期结束后,政府投资基金收回的全部款项在扣除出资本金金额和应缴的各项费用、税费之后,年化收益率超过6%的,对于超过部分将按以下条件让利:

  让利比例=(子基金实际投资于合作区区域企业的资金总额/政府投资基金实缴出资金额-0.3)/3*100%。让利的比例最高上限为100%。

  接下来,合作区将以财政资金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紧紧围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主线,使社会资本投资于合作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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