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职工当中,妈妈是一个比较大的群体。近两年来,不少企业针对女职工,发布可弹性工作需求信息。“妈妈岗”的发布,既缓解企业招工难的情况,又让宝妈们实现灵活就业,上班带娃两不误。
日前,广东省人社厅针对“妈妈岗”发布了《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促进妇女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鼓励用人单位拿出部分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用于“妈妈岗”设置,鼓励引导“妈妈岗”实行灵活上班和弹性工作的方式。并就“开发‘妈妈岗’岗位”“加强‘妈妈岗’就业服务”“加强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拓展妇女就业空间开发“妈妈岗”
在今年的各类招聘会上,一种被称为“妈妈岗”的新型岗位引发社会关注。因其特有的弹性工作、柔性管理、灵活时间,让妈妈们真正实现顾家、工作两不误,而被看好。省人社厅介绍,“妈妈岗”主要用于吸纳法定劳动年龄内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就业,工作时间、管理模式相对灵活,方便兼顾工作和育儿。
《征求意见》提出,将广泛开发“妈妈岗”岗位,拓展妇女就业空间。具体而言,《征求意见》明确,鼓励用人单位拿出部分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用于“妈妈岗”设置,鼓励规上限上企业设立“妈妈岗”;鼓励引导“妈妈岗”实行灵活上班和弹性工作的方式;鼓励用人单位设立“妈妈岗”车间、“妈妈岗”生产线等,张贴“妈妈岗”明显标识,对“妈妈岗”进行集中统一服务管理,形成规模效应。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妇女之家”,为员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将“妈妈岗”打造成暖心“妈妈港”。
除了开发岗位外,《征求意见》提出,加强岗位对接平台建设。如为“妈妈岗”供求对接洽谈提供免费场地;搭建线上招聘对接平台,收集发布“妈妈岗”招聘信息,提供全天候招聘求职服务;建立零工市场动态管理名录,编制规范运行的零工市场“电子地图”并向社会公布,为“妈妈岗”招聘求职提供指引等。
开展百家“妈妈岗”就业示范单位认定
《征求意见》提出,省人社厅会同省妇女联合会,每两年开展一次广东省百家“妈妈岗”就业示范单位认定。全省第一批认定工作将于2024年年中进行。与此同时,《征求意见》明确将在政策设计上,提出支持用人单位积极开设“妈妈岗”,开展“妈妈岗”就业示范单位认定,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不断提升质量。
此外,将“妈妈岗”招聘信息纳入公共就业信息服务范围,畅通“妈妈岗”招聘求职信息收集、发布渠道。通过优化对接流程、创新对接形式、简化登记事项、完善引导服务等措施,建立“妈妈岗”“即时快招”服务模式;支持开展“妈妈岗”技能培训,连接发动各方资源力量就近为育儿妇女、“妈妈岗”员工提供多样性及实用性强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鼓励育儿妇女、“妈妈岗”员工参加各类技能提升培训,提升就业技能,按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