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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安推出网上便民户政业务三举措

时间 : 2017-09-18 11:13:00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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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深圳市公安局依托“民生警务”,全力打造便民服务新平台。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从9月18日起,深圳市公安局将在网上户政窗口推出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三项业务办理服务。

  深圳本市户籍居民可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民生警务”栏目,通过注册实名账号、填报信息、提交资料等程序提交申请。经后台审核并完成缴费后,公安部门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快递方式将证件邮寄至申请人手中。

  温馨提示:上述业务办理限深圳市户籍居民,须通过邮递方式取证(邮寄地址限深圳市范围)。请广大申请人妥善保管“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取证验证码,切勿泄露他人。

  ■链接

  临时居民身份证网上办理须知

  一、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市户籍居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本市居民在办理临时身份证前,须先办理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户口簿;

  (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注:通过申办正式居民身份证后领取)。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请

  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认证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二)审核办理

  (1)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公安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核同意的,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发送缴费信息给申请人。

  (2)缴费成功后,公安机关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收到缴费信息须3天内缴纳完毕,逾期未缴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对不符合申办条件或上传材料不齐全、材料图像不清晰的,系统做不同意处理。

  (4)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个人中心”查询办理结果。

  (三)邮寄发放

  审核通过并成功缴费后,公安机关以快递方式将临时居民身份证邮寄至申请人。

  四、办理时限

  自申请人缴费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办结。

  五、收费标准

  临时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10元(网上支付);

  邮寄由邮政部门收取快递费18元(邮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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