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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河源江东新区发展总体规划

时间 : 2013-11-26 16:33:32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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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25日)上午,省长朱小丹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决定开展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情况的汇报,研究加强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审议并原则通过《河源江东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

  会议指出,清理整合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设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促进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转变理财思路,规范支出管理,调整支出结构,严格审批程序,努力堵塞漏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保民生办大事具有重大意义。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关于全面清理整合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及其加强监管的决策部署,作为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整改内容,迅速行动,立行立改,以雷厉风行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在全面清理、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了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的措施。对省级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资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具有二次分配性质的专项性公用经费等进行全面清理。纳入清理范围的专项资金共670项,基本上涵盖了省级所有部门和单位。会议强调,清理整合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工作一定要抓紧、抓细、抓实,切实加强监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稿)。该《办法》(稿)对专项资金的申报、设立、审批、资金拨付及管理、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专项资金管理中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规范专项资金设立、调整、申报、审批、分配、使用等各个环节流程,提出建立专项资金主管部门专项资金审批内部制衡制度、专项资金横向并联审批制度,实行年度安排总体计划及具体实施项目复式审批制度,以及绩效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调整或撤销专项资金的有关规定,要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报、分配方式、程序、结果以及使用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及其审计结果、接受和处理投诉情况等向社会公开。该《办法》(稿)将报省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指出,加快河源江东新区建设,是广东省探索生态地区新型城镇化道路、打造粤东北地区区域经济增长极和河源市发挥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会议强调,规划建设江东新区,要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产城融合、协调发展,优化布局、高效管理,区域互动、城乡一体,改革引领、创新发展的基本原则,围绕“五年打牢基础、八年同步小康、十八年跨越发展”的目标,把握好开发节奏与强度,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科学规划、分步实施、从容建设、稳步推进。要高度重视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好青山绿水。同时,积极探索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引入社会资本和投资主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把江东新区建设成为广东绿色资源产业发展示范区、粤东北与赣南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融合区、河源产城融合发展新引擎。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名词解释

  河源江东新区:规划总面积434平方公里,核心区规划面积50平方公里,起步区面积10.4平方公里,将打造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发展践行区、广东绿色资源产业发展示范区、粤东北与赣南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融合区、环珠三角低碳产业集聚区、河源产城融合发展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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