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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出台促科技金融发展实施意见 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时间 : 2013-08-29 17:23:47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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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广东要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产业为支撑、政产学研金紧密合作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到2015年,确保科技贷款余额、科技型企业境内外上市数和融资额、创业投资管理资金规模等在“十一五”基础上翻一番,争取全省科技金融创新水平和服务能力跻身全国前列。

  种子基金2015年达5亿

  根据《意见》,省政府提出加快设立发展种子基金和科技孵化基金。由省粤科金融集团设立省级种子基金,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发展,并逐年增加种子基金规模,争取到2015年达到5亿元。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将积极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园区以及社会资本加大对孵化体系投入。

  此外,积极探索开展科技产品金融化试点,探索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银行,支持商业银行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业镇和孵化器等建立科技支行,开展科技小额贷款试点工作。

  在科技产品的开发上,重点开发科技保险产品。通过保费补贴、专项奖励等方式,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科技型企业的保险产品。支持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市开展科技保险试点和“国家专利保险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业镇设立科技保险补贴、担保补偿专项资金,并适当提高补贴比例。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优集合票据试点工作,鼓励各地按规定设立区域集优集合票据政府偿债基金,扩大区域集优融资工作试点规模和范围。

  三资融合完善产权市场

  《意见》指出,需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建立技术产权交易市场。逐步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扶持政策,支持金融机构扩大质押物范畴,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品种,开展以知识产权组合为基础的资产管理、信托等业务。同时依托中国(华南)国际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和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等平台,创新产权评估机制,开展专利技术评估、交易和管理保护等业务,落实合同登记、技术装备进出口、企业研究开发经费税前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技术产权交易项目予以重点扶持。

  从区域上看,加快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支持广州、深圳、佛山等市规范发展区域场外交易市场,完善非上市公司股份公开转让的标准流程,加强场内科技型企业分类指导和分层管理,鼓励区域场外交易市场结合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不断创新交易产品和服务模式。全面推动国家级高新区进入“新三板”扩容试点。

  在整个民营科技园的建设中,积极推广“三资融合”(土地资本、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相融合)模式,鼓励和支持民间及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民营科技园,探索民营科技园创新体制机制的做法,引导产业资本向民营科技园集聚,壮大民营科技经济发展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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