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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我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

时间 : 2016-09-26 08:12:00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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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头兵广东,再次被中央赋予了先行先试的使命。

  继去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将我省列入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之后,前不久,国务院正式批复我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下称“试验方案”)。

  9月22日,省委书记、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领导小组组长胡春华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强调要通过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省建设,把创新发展落到实处。

  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试验方案内容亮点作深入解读。

  2-3年形成一批向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

  试验方案根据我省产业实力强、经济转型升级迫切、国际合作基础好、市场机制灵活等特点,提出将广东打造成为我国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为我国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探索有益经验、提供引领示范。

  试验方案明确,广东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工作,要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核心战略和优先战略,统筹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和科技领域改革,加快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加快建立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争取通过2—3年的努力,突破一批重点改革举措,形成一批向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力争用3年时间,将广东建设成为全国全面创新改革的重要平台、开放创新的重要示范、创新驱动的重要引领,向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创新中心迈出坚实步伐。

  同时,我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具体工作目标是:

  一是率先构建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到2017年,全省要基本构建符合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建成具有突出示范带动作用的全面创新改革平台;

  二是大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到2017年,我省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和创新资源配置效率稳步提高,在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科技创新的国际影响力继续增强;

  三是率先基本建成创新型省份。到2017年,创新成为推动我省经济中高速增长和产业高端化发展的主引擎,基本建成创新型省份,增强对全国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

  突出珠三角创新引领与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

  全国共有8个区域被纳入率先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那么广东作为试验省的特点是什么?

  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区别于其他7个试验区的两个最大特点为:一是着力增强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创新引领作用,充分依托珠江三角洲地区开展相关改革创新事项的先行先试;二是着力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积极构建粤港澳创新圈。

  该负责人介绍,广东要加快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广州、深圳市的龙头带动作用,形成“1+1+7”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格局,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增强珠三角地区在建设创新载体、汇聚创新资源、推进产业升级、密切与港澳创新合作等方面的效能,把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创新创业中心,将广州市建设成为国际创新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华南科技创新中心和珠三角创新发展主引擎,将深圳市建设成为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开放创新引领区、创新创业示范区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创新中心。

  “同时,我们要充分发挥毗邻港澳、国际化程度高的优势,积极承接和孵化港澳科技项目,推动粤港澳合作共建科技成果转化和国际技术转让平台。”该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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