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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若干措施》

时间 : 2020-06-15 07:45:31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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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若干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若干措施》指出,我省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坚持简政放权、便民利企,坚持放管并重、宽进严管,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推动监管方式创新,加快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新型消防监管体系,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若干措施》明确,要从社会反映强烈的消防执法突出问题抓起,全面改革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从源头上堵塞制度漏洞,防范化解风险。同时,提出了消防执法改革4个方面15项主要任务。

  在深化消防执法领域简政放权方面,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制定消防技术服务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不按服务标准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行公众聚集场所告知承诺制管理。广东自贸试验区内的公众聚集场所实施告知承诺制改革。将现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申报资料一次提交,提供在线制发消防行政许可电子证照、法律文书,推动部门信息互认共享,实现“一网通办”。放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推进消防产品认证检验市场化改革,培育消防产品认证检验机构。

  在构建消防安全新型监管体系方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针对不同履责状况、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对象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合理确定、浮动调整抽查频次。加强重点领域环节监管,将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集中收治定点医院、改造集中隔离点作为当前火灾防控重点,强化消防安全指导服务。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建立以消防信用积分制为基础的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将消防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纳入信用体系监管内容,开展消防安全信用评定。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消防物联网设施、设备建设和应用,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新型消防监管模式。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逐起组织对工程建设、建筑物或场所投入使用后管理使用主体,以及消防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等环节开展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

  在优化便民利企服务方面,提升消防政务服务效能,实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告知承诺管理制度。完善“粤省事”、96119电话、微信小程序等消防安全隐患举报功能,实现及时核查、处理、反馈和回访。打造 “一站式”便民服务,消防救援站开放参观线上预约、消防安全知识在线培训、火灾损失线上申报。拓展消防队(站)职能,提供消防技能展示体验、火灾风险提示、消防安全咨询、火灾隐患整改指导、受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等服务。丰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申请认定省级科普基地。建立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重点人群履职能力评价机制。建立全民消防安全培训积分档案。将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纳入“安全技能提升工程”。

  在加强消防执法能力建设方面,将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健全网格员消防培训、履职激励和监督问责机制。完善消防法规规章,为乡镇(街道)接受委托实施部分消防行政处罚提供法律支撑。依法厘清基层消防救援机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公安派出所、网格管理队伍的监管职责。严格规范消防执法行为,探索网上缴纳消防行政处罚罚款,线上申请解除临时查封、进入查封现场整改、复查、恢复使用或营业等执法服务。健全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消防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相对固定的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建立集中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消防执法与法制审核相对分离。严肃消防执法责任追究,健全消防执法违法违规行为惩防机制,建立违规过问、干预、插手消防执法办案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消防执法队伍管理,严禁消防人员及其近亲属违规从业,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若干措施》还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协同推进、强化法制保障3个方面提出了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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