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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限购加码

时间 : 2017-03-25 21:11:05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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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4日深夜,继17日广州升级楼市限购政策之后,佛山限购政策加码。当晚,佛山市政府部门网发布《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非户籍人士在佛山禅城全区、南海桂城等11个限购镇街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均需1年社保,补缴不算;该通知并未提及对二手房的限制。

  与此前相比,此次佛山限购继续把佛山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大沥、里水,顺德区大良、陈村、北滘、乐从等11个镇街作为限购区域。

  但是收紧了对于非佛山本市户籍家庭购房资格。具体而言,本次佛山限购新政指出,对在佛山本市无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由原来可在限购区域购买两套新建商品住房,改为只能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且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通知》部分内容

  ●继续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继续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在限购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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