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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强化督查 全力推进山区中小河流治理

时间 : 2016-10-13 17:27:23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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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强化督查

全力推进山区中小河流治理

 

  针对近年来我省部分地区中小河流淤塞严重,重大暴雨洪涝灾害接连发生的实际情况,2014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的重要部署,选取问题最为突出的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清远市、云浮市等五市开展中小河流治理行动。2015年2月,省政府批准实施《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规划在2015-2020年期间,对山区五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清远市、云浮市)集水面积在5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进行全面治理。山区五市规划治理河长共8264公里、匡算总投资159亿元。按照分期治理的原则,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前三年完成70%,五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的总目标,并明确2016年完成2400公里的治理任务。

  省直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作为,在2015年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基础上,2016年上半年继续强化措施,克服了不利天气因素的影响,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千方百计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截至5月31日,2016年任务已累计完成治理河长1100.42公里,累计完成投资16.98亿元,提前实现“第二季度完成720公里治理河长”的阶段目标。主要督查措施是:

  一是实行“四个一”工作制度。即:一周一例会、一月一督导、一月一上厅务会、一月一简报。省水利厅治河办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每月由厅领导带队分片督导,将工作督导、技术督导、廉政督导有机结合,加大对项目治理方案编制及建设管理的现场指导力度,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每月上厅务会议汇报工作进展,研究部署下个月工作;每月编发一期工作简报,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水利部及有关部门汇报工作情况。二是实行“一线工作法”。通过“听汇报、看现场、集中研究方案”等方式,深入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及时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三是及时落实省级补助资金,严格绩效考核。截至4月底,省财政厅已全部下达2016年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省级补助资金344207万元,并于5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财政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绩函〔2016〕2号),对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资金(2015年度)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四是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地方党委、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治理工作列为重点督办事项,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和开展现场督查,建立了由市委办、市府办定期督查督办和通报,发改、财政、国土、水务等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各地将治理任务纳入各县区党委政府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考核范畴,列入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市、县、镇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五是坚持生态治水理念。全面推行“防灾减灾、河畅岸固、自然生态、安全经济、长效管护”的治理理念,坚持系统治理、分期治理和生态治理。省水利厅通过制定和完善技术规范、标准,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开展省级合规性审查等措施,指导各地科学治理,并且督促加快推进2017年度项目初步设计工作,确保生态治水理念得到全面、有效落实。六是加强宣传。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专栏,全面公开治理进展情况、各地治理进度和责任人、典型治理经验和治理成效,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广泛宣传治理政策和理念。七是群众积极支持配合。沿岸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治理工作,投工投劳主动清除河岸障碍物,献计献策提出治理意见,实时实地参加质量监督,盛赞中小河流治理是真正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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