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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河长责任 江门去年通报批评19人次

时间 : 2021-02-08 09:53:37 来源 : 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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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据江门市水利局消息,去年江门水环境持续改善,9个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全市12条黑臭水体100%完成整治。全市水环境质量创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最好水平。

  据江门市水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去年,该市充分发挥河长制制度优势,在河湖跨县、跨镇界全面设置河长制水质监测预警断面,每月对水质进行通报排名,创新建立水质考核问责奖惩机制,推动全市水环境持续向上向好。

  例如,为了压实各级河长治水责任,从2018年开始,江门市河长办和市生态环境局分工协作,共同推动河湖跨县界河长制水质监测预警工作。其中,江门市委托专业机构在河湖跨县界断面分别设置150个河长制水质监测预警断面,每月向市河长办提供断面水质监测情况。同时,参照市本级的做法,各市(区)也设置了854个跨镇河长制水质监测预警断面,实现河湖跨县、镇界水质监测预警全覆盖。

  值得一提的是,以往跨界河流上下游、左右岸水质考核和责任分配一直是水质考核的难点问题。针对区域共治难题,江门在河长制水质监测预警通报中,创造性提出跨界河流上下游、左右岸水质评价办法,根据上下游水质交接情况和左右岸的污染现状,合理区分各自对水质污染的比重。对于不达标水体,扣除上游污染排放对下游水质的影响后,重新对下游水质进行评价。根据左右岸流域面积、污染源分布,确定左右岸水质考核比例。评价办法进一步明晰了上下游、左右岸的治水责任,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推动跨界河湖协调共治。

  此外,江门还专门出台了《河长制水质考核奖惩工作方案》,以预警提示、通报批评、开展约谈、“一票否决”等问责程度逐步递增的四种方式,对水质不理想、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河长进行考核问责。2020年,江门市先后向县、镇两级河长发出水质预警函109人次,通报批评县、镇两级河长19人次,对5名县、镇两级河长进行约谈。

  为了进一步提高各级河长治水管水积极性,江门在考核水质是否达标的同时,更加注重河流水质较同期相比是否有变好趋势,将水质污染指数改善率作为水质考核重要指标。同时,该市还注重奖惩并举,率先将激励机制引入河长制水质考核。对由水质不达标改善为水质达标且改善率排名前五位断面的县、镇两级责任河长予以通报表扬。

  例如,该市在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中安排630万元,对年度水质达标率排名前三位的县进行奖励,其中排名第一的县奖励200万元,并奖励辖区内3个镇,每个镇奖励30万元;排名第二的县奖励150万元,并奖励辖区内2个镇,每个镇奖励30万元;排名第三的县奖励100万元,并奖励辖区内1个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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