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交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报告披露,财政用于民生的比例保持在70%以上,实现逐年只增不减。广东去年投入806亿元支持推进省十件民生实事。
针对2021年至2022年清远、珠海等4个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表明,有关地区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不断推进城市更新。但同时,审计报告披露,部分项目改造对象范围不符合规定,有2个市的5个县将不属于改造范围的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商业用房等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项目7个、金额4643.14万元。
财政管理
7.15亿元项目政府采购不规范管理不到位
根据审计报告披露的信息,在对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市县财政管理情况的审计中发现,省级财政管理存在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部分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晚于规定时间、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报告提到,2019年5月,省主管部门出台的规定未明确从失业保险基金提取后列支的担保基金账务处理和资金归属,资金列支后未在运营机构财务报表反映,涉及金额36.31亿元;其中,有1个市违规多提取担保基金,闲置3年未发挥作用,涉及金额2.5亿元。
在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审计部门对17个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和62家所属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发现存在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不严、项目政府采购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情况。比如,有2个部门和5家所属单位新增编外用工经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等,涉及金额363.95万元;1个部门转嫁摊派或者为下属单位承担费用等,涉及金额7719.7万元。
报告显示,3个部门和5家所属单位存在向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分配下达资金、未设置项目明细绩效目标、项目验收不合规、评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涉及专项资金6项、金额12.04亿元。6个部门存在项目逾期未开工、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或滞留市县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涉及专项资金6项、金额17.40亿元;7个部门的8项专项资金存在被挤占挪用或扩大范围支出等问题,涉及金额8.44亿元。另外,11个部门和24家所属单位存在未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违规转包、采购合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涉及金额7.15亿元。
在市县财政管理方面,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部门关注了惠州等2个市和广州越秀区等6个县(市、区)的财政管理情况,发现存在财政收支不真实、资金使用不合规、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其中,1个市和2个县通过非税过渡户等调节年度收入,涉及金额64.96亿元;1个县违规调整预算支出科目,涉及金额12.76亿元;1个县在财政专户坐支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0.94亿元。2个县挤占挪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涉及金额2.31亿元。1个市国有资产管理底数不清,少计资产256宗;1个市和1个县部分国有资产长期闲置,涉及资产5396宗;1个市和3个县存在部分物业未按规定公开招租或账外资产等问题,涉及物业2095宗。
民生项目
1县挪用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金1.02亿元
群众关心的民生关切问题,同样在审计中予以了重点关注。
针对2021年至2022年清远、珠海等4个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表明,部分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有2个市的3个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部分资金违规转入共管账户虚列支出3.11亿元;1个市的2个县财政截留、挤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上级补助资金用于财政周转,涉及金额4215.44万元;2个市的3个县未及时拨付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和省级资金1.23亿元。
对2021年至2022年6月省本级和江门、湛江等7个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部分地区医保资金管理存在漏洞。报告披露,1个县挪用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1.02亿元;截至去年底,2个市未完成以前年度大病保险资金清算工作,其中1个市5年未清算;4个市在完成大病保险资金清算后未及时从商业承保机构收回医保基金2.21亿元,最长达2年半。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部门关注了省主管部门和1个市2个县推动改善教育保障条件情况,发现部分教学机构师资队伍建设有欠缺。截至2021年底,广东160所高校中,有95所专职辅导员配备人数不达标。
报告还披露,我省个别地区教育基础条件保障不到位。抽查发现,1个市有38个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未同步建设,167个已竣工验收配套教育设施未移交给教育主管部门。1个县在学位、教师配备、学校用地、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等方面的教育保障未达省、市相关要求。截至今年5月底,相关问题已大部分得到整改。
国有资产管理
4户省属企业及其下属公司违规挪用财政专项资金4.12亿元
2022年,结合经济责任审计,我省重点关注了省环保集团、广物控股集团、南财集团、广轻集团、恒健控股公司等5户省属一级企业和大宝山矿业公司、省电力开发公司、工业设备安装公司、交通实业投资公司、韶关丹霞机场公司、广州南沙粤海水务公司等6户省属二、三级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报告显示,部分省属企业经营决策和管控不当,造成国有资金损失风险。5户企业及其下属公司投资项目决策不当或推进管控不力造成资金损失或损失风险,涉及金额16.4亿元;4户企业及其下属公司违规挪用财政专项资金4.12亿元;1户企业的下属公司违规为投资项目提供担保或向参股企业提供借款15.24亿元,未收回本息4175.41万元。
另外,部分国有资产管理不完善,存在闲置和浪费。报告披露,1户省属企业下属公司土地未开发长期闲置超过5年,涉及面积6.28万平方米;1户省属企业财政专项资金闲置超过3年未及时缴回财政,涉及金额1.9亿元;1户省属企业物业租后违规加建和转租,涉及面积6524平方米;1户省属企业未对工艺品进行资产登记,未入账工艺品832件;2户省属企业生产和经营产生的剩余配件、废料、低值易耗品管理不当、闲置浪费,涉及金额268.69万元。
针对17个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和62家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发现,部分单位资产基础管理不扎实。报告披露,6个部门和23家所属单位存在账外资产,涉及固定资产和软件资产价值4.8亿元、房产和土地18.19万平方米;6个部门和28家所属单位存在资产账账不符、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涉及资产价值9482.80万元、房产和土地57.53万平方米。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去年省审计厅共出具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42份,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77起,涉及人员232人、涉及金额190.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