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民政厅发布全省儿童福利保障事业发展状况。近年来,广东民政部门持续推动困境儿童生活、监护、医疗、教育、康复、安置“六种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持续提高生活保障标准,连续12年将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落实自然增长和价格补贴机制。
孤儿上大学 每人每年资助1万元
省民政厅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全省共有1.1万名孤儿、48万名困境儿童(含3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万名农村留守儿童。
广东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加强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弱势儿童群体的关爱,全面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
在持续提高生活保障标准方面,2023年全省集中供养孤儿、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分别提高至2017元、1359元,比2022年增长了3.5%;此外,对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继续发放基本生活费。
为了不断拓展救助保障内容,今年以来,广东在全国率先开展集中供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工作,下拨省级财政资金2970万元,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加强集中供养儿童照料护理工作。多年持续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2022年累计资助资金500余万元,共救治孤儿2400多人次。
省民政厅还联合卫健部门建立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省级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累计救治重病孤残儿童5574人次。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2022年以来累计投入福彩公益金3658万元,资助18周岁以上孤儿就读全日制高校,每人每年发放助学金1万元。省民政厅牵头联合发改、教育、公安等6部门在全省部署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和教育保障情况摸底排查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按规定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全力推进区域性集中养育工作
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是加强儿童福利工作的重要载体。广东积极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
为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省民政厅近日出台《广东省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从机构设置、队伍建设、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档案管理、保障与监督等方面,对儿童福利机构全流程闭环管理、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进行了全面细化深化。
同时,省民政厅积极推动儿童福利机构综合改革工作,联合16部门印发实施意见,指导全省21个地级市制定实施方案,大力开展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医疗、特教、康复、社工一体化建设,全力推进区域性集中养育工作。
全省已有9个地级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完成升级改造,已有47家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向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移交集中供养儿童,42家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开展未成年救助保护工作。
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实现全省全覆盖
广东还持续推进省、市、县、乡镇、村居五级儿童关爱服务网络建设,夯实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力量。
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推动省、市、县三级158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全覆盖,推进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31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站1167个。村居设立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13300个,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890名、村(居)儿童主任30025名,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实现全省全覆盖。2022年以来,指导推动8个地区成功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县(市、区、旗),数量位居全国第二。
广东还深入推进“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全省建成1631个乡镇(街道)社工站、9218个村(居)社工点,实现全省社工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2.8万名“双百”社工立足镇街、深入村居,为包括困境未成年人在内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102万户建立服务档案,协助有需要的服务对象落实应有的福利政策,联系服务群众超过1500万人次,力争打通未成年人保护“最后一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