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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文明确构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新常态

时间 : 2023-03-20 11:01:13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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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明确构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新常态,要求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法院通知出庭的案件,以出庭为原则、不出庭为例外,做到“应出尽出”,做好应诉准备,确保“出庭出声”。

  近年来,广东把行政应诉工作作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积极做好司法审判与依法行政衔接工作,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2022年,广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逾1.3万件,较上一年度增长超过50%。行政应诉在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若干措施》明确构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新常态,要求人民法院坚持有利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利于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和审判效率的原则,依法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行政机关严格落实法律规定,按照“应出尽出”的要求,对人民法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以出庭为原则、不出庭为例外,做到“应出尽出”。

  同时,《若干措施》强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做好案情分析等应诉准备工作,积极参与法庭质证、辩论、陈述等庭审活动,对于人民法院组织调解、建议和解的案件,要积极配合,确保“出庭出声”取得实效;全面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事由;落实败诉行政案件分析报告制度,确保败诉案件报送无瞒漏;坚持“有错必改”,确保有效整改和规范行政行为。

  《若干措施》要求,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新机制,明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司法厅指导各级人民政府与管辖地人民法院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及共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监督,明确建立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反馈机制、健全行政应诉考核机制和强化行政应诉责任追究,倒逼行政机关落实行政应诉职责。

  为督促行政机关对败诉行政行为进行整改,近年来广东创新建立了败诉行政案件分析报告制度,首创对“一败再败”行政行为进行规制,要求行政机关对败诉行政案件要进行深入剖析,查找败诉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向上一级机关报告。同时,规定行政机关自2021年起,发生败诉行政案件后,新作出的行政行为再次以相同原因败诉的,将在“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予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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