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广东召开全省先进社会组织表彰大会,表彰全省范围内80家治理完善、服务专业、诚信自律的先进社会组织。会上,15家社会组织代表共同宣读《社会组织助力广东高质量发展倡议书》,向全省7.2万家社会组织发出倡议。
据了解,受表彰的80家先进社会组织均在省、市、县(市、区)各级民政部门完成登记,包括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等各类型主体。省社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所评选出的先进社会组织由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进行推荐,并经过初步审核、现场评审、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环节最终产生。
值得注意的是,在满足社会形象良好、运作规范合法等基础条件外,本次先进社会组织的评选标准更加侧重候选对象在乡村振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和省的重点工作中的表现与所发挥的示范引领作用。
近年来,广东各社会组织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建设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凸显。目前,全省社会团体服务企业会员超200万家,服务个人会员超1100万人;全省慈善组织近三年开展慈善活动捐赠金额超过3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