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布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的通知》,明确将全国范围内的160个县设立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其中广东结对帮扶40个,占全国总数1/4,广西、贵州各20个。
据了解,自2016年银川会议以来,广东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承担帮扶广西、四川、云南、贵州4省区93个县的东西部扶贫协作任务。在过去五年时间里,广东省共派出480名党政干部、9597名专业技术人员到广西、四川、云南、贵州4省区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向四省区拨付各类援助资金累计超过670亿元。
通过五年努力,广东圆满完成了党中央交予的重大政治任务,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财政援助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派出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引导企业实际投资额、消费扶贫、稳岗就业、社会力量助力挂牌督战投入、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等九项指标名列全国第一。自2017年国家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成效考核以来,连续四年在考核中评价为“好”等次,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通报表扬,得到受帮扶地党委政府和干部群众的高度赞誉。
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后,“三农”工作重心就历史性地转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承担的任务、目标、要求也都相应发生变化,需要根据这些变化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
今年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第一年。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广东由原来结对帮扶广西、四川、云南、贵州四省区14市州93个贫困县,调整为结对帮扶广西、贵州两省区16市州99个脱贫县,占全国总数的23%,其中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40个,占全国总数的25%。
广东省委、省政府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部署要求,高站位扛起政治责任,高规格研究部署推动,高起点谋划工作开局,注重抓早抓先,早准备、早部署、早谋划、早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衔接、平稳过渡、良好开局。
截至目前,广东省共向广西、贵州两省区拨付各级财政援助资金50.15亿元;选派373名党政干部、858名专业技术人才赴协作地区开展帮扶工作;动员引导465家企业赴广西、贵州投资兴业,实际落地金额达113.9亿元;帮助协作地区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30.81万人;采购、销售协作地区农畜牧产品和特色手工艺产品237.0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