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和《广东省实行环境影响评价重点管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明确农副食品加工业等30大类61项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同时对8大类建设项目的环评进行重点管理,两份名录都将自4月15日起施行。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近期广东将出台《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同时省生态环境厅配套制定两份名录,按照“该严则严、能简则简”的原则对建设项目环评进行分类管理。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也强调,分类管理并不是免除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的环保责任,基础的环保要求依旧要落实,并且生态环境部门还将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