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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合作处

时间 : 2019-02-22 11:38:11 来源 : 本网 【字体: 【打印】

  职责范围:

  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计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组织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牵头组织开展本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承担本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相关工作

  承担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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