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9〕58号,见附件1)的要求,围绕建设制造强省、网络强省和数字经济强省,有效发挥龙头企业的积极引导作用,激发小微企业和创客创新创业活力,推动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与转型升级,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拟联合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创客广东”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客广东,匠心南粤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4月—9月
地点:决赛在佛山市南海区举行,其他赛事根据需要安排。
三、赛事组织
按照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各项赛事工作。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涂高坤担任组委会主任,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姚德洪担任副主任,组委会成员单位包括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海区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专家委员会。
(一)秘书处。秘书处主任由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黄建明担任。秘书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服务体系建设处,成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委派人员共同组成,负责赛事活动的计划实施、组织协调、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专家委员会。由投资人、龙头企业、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的负责人、创业导师、行业专家、财务专家等共同组建,参与赛事活动的评审、项目对接和指导等工作。专家评委由大赛组委会成员单位、各赛事举办单位、各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等推荐,报经组委会秘书处审核确定,建立专家库。大赛复赛、决赛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初赛评审专家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
大赛决赛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共同主办,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海区人民政府等单位承办;地市赛、专题赛由各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专题赛承办单位主办。
四、参赛与报名
(一)参赛领域。
参赛项目领域包括:汽车、智能家电、机器人等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含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数字经济(含大数据等)、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4)前两届“创客广东”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2.创客组。
(1)遵纪守法个人或团队,或注册时间不满1年的中小微企业。
(2)团队的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4)前两届“创客广东”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同时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www.gdei.gov.cn)、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的大赛报名入口统一注册报名,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地市赛和专题赛报名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参赛者可参考《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附件2)完整撰写项目情况,再录入系统。
地市赛、专题赛主办单位须于7月20日前在大赛官网上完成项目的评审及入围复赛项目提交工作。
五、赛程安排
(一)初赛。
初赛分地市赛、专题赛两类。时间:2019年4—8月。
1.地市赛。各地市围绕大赛主题和参赛领域积极组织策划赛事,发动当地龙头企业、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创客等积极参与,赛后可推荐不超过12个项目直接入围复赛;参赛项目超过100个的地市,可再推荐6个项目由大赛专家委员会组织审核后择优选取入围复赛(有关要求见附件3)。
各地市须于4月25日前将《地市赛整体工作方案》,以及《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见附件4)报组委会秘书处备案。
其他未组织地市赛的地市,由秘书处组织评委对报名参赛项目进行评审,按不超过该市参赛项目总数10%的比例择优选取入围复赛。
2.专题赛。省级有关单位、省级金融机构、各行业协会、各大高校等围绕参赛领域积极组织策划专题赛,发动行业企业、创客积极参与。各专题赛可推荐不超过12个项目直接入围复赛;参赛项目超过100个的专题赛,可再推荐6个项目由大赛专家委员会组织审核后择优选取入围复赛(有关要求见附件3)。
有意主办专题赛的单位须组织不少于50个参赛项目并于4月25日前将《专题赛整体工作方案》,以及《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见附件4)报组委会秘书处审核确定。
(二)复赛。
经过地市赛、专题赛后,将所有入围项目按照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数字经济、新材料等6个行业领域分组进行复赛,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复赛后遴选出12强项目(入围省决赛)及省50强项目。
12强项目由6个行业复赛的企业组和创客组的第1名组成,入围省决赛。省50强由6个行业复赛的一等奖(12个)、二等奖(24个)以及三等奖(按每个行业评审结果分组排名择优选取14个)组成。
时间:2019年8月。
(三)决赛。
对于入围决赛的12个项目,按照企业组和创客组进行分组,现场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现场评分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赛后按照要求向“创客中国”大赛组委会推荐项目(其中我省决赛前4名(企业组和创客组各前2名)自动进入全国200强备选名单)。时间:2019年9月。
六、扶持措施
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借助大赛官方平台,持续跟进参赛项目的发展情况,收集创业者对接需求以及龙头企业创新需求,给予相应政策扶持、专项培训、产业对接和融资对接服务等后续服务。
(一)奖励设置。
大赛将对参赛项目和赛事组织单位分别设立奖项。
1.决赛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给予现金奖励、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2.对决赛企业组和创客组分设最佳人气奖1名,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3.大赛设置优胜奖50名,对省50强项目参赛者颁发荣誉证书。
4.大赛设置最佳赛事组织奖若干名,向积极参与各地市赛、专题赛组织工作的地市及单位,以及对于大赛的整体组织开展工作具有突出贡献的单位颁授“最佳组织奖”牌匾。
5.复赛和决赛评委均以组委会名义颁授“复赛评委”、“决赛评委”聘书。
(二)政策扶持。
1.凡入围复赛的参赛者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将优先推荐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2.对全省50强项目落地广东,并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操作另行通知),相关资金从现有资金中统筹安排。
(三)跟踪服务。
1.融资对接服务。决赛入围参赛者将优先推荐至本次大赛合作的海内外知名投资基金、创投机构,争取投资支持。优先推荐至各金融合作机构,争取获得银行授信及贷款服务。
2.产业对接服务。邀请100家各行业领域的上市公司、龙头骨干企业参与项目对接活动,积极撮合基于产业链领域的创新创业合作,同时将优先推荐至省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入驻,享受场地及专业服务。
3.培训服务。在大赛事前事中事后将组织线上或线下培训。全省50强和地市赛、专题赛、行业复赛获奖的参赛者可参加“创客广东”领头雁培训项目,对创业者进行全方位培育与辅导,邀请优秀龙头企业企业家担任创业导师,帮助创业项目与产业资源深度对接。
(四)宣传推广。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门户网站将公布赛事结果,加大宣传力度;获奖企业将获得本次活动各合作媒体的传播及曝光机会,并推荐至南方日报、广东电视台等权威纸媒及电视媒体,网易、创头条等网络媒体或新媒体合作机构进行专题采访报道。积极推动大赛各参与单位、各龙头企业、各大高校、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等参与赛事的推广及宣传。
七、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和组织保障。各地市主管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资金保障,积极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赛事组织。要积极与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合作,加大宣传推广,吸引更多的机构参与大赛。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在省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专门开辟“创客广东”大赛栏目,同时在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持续跟踪报道。
(二)积极举办赛事并推荐项目。有意向举办地市区域赛、专题赛的赛事举办单位要按时间和程序要求提交《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加强与组委会沟通协调并做好赛事组织、项目推荐等工作。鼓励没有组织地市区域赛的地市和国家、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发动宣传并推荐项目参加省组织的复赛。双创示范基地推荐项目数和获奖项目数将作为基地以后复核考核的重要参考。
(三)广泛征集政策需求和龙头企业创新需求。一是征集政策需求。为鼓励获奖项目落地广东,现向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镇街以及国家和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征集政策措施,请各地市积极汇总填写本地区各单位《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措施表》(见附件5),届时组委会将汇总整理集中宣传。二是广泛征集龙头企业创新需求。为促成产业实体与创新创业项目实现无缝对接,鼓励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联盟、各地市主管部门、各赛事举办单位等推荐收集龙头企业创新需求,邀请参与参赛项目对接,并填写《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见附件6),届时组委会将统一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龙头企业需求。
(四)邀请推荐专家评委。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专题赛举办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可邀请推荐4名专家,国家或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各投资机构可推荐1名专家,龙头企业企业家不限数量,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联盟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专家。各专家评委填写《专家评委信息登记表》(附件7),由各地市(汇总本地区双创示范基地推荐名单)、专题赛举办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投资机构、龙头企业报组委会秘书处,经审核通过后入选专家委员会,参与赛事活动的评审、项目对接指导等工作。入选专家将纳入我省组建的“广东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专家智库”。
请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专题赛举办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大赛联络员,并于4月25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地市赛(专题赛)整体工作方案》和附件4统一报组委会秘书处,附件5、6、7统一报省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服务联盟。各地市、各专题赛主办单位汇总参赛项目和入围复赛项目于7月20日前报组委会秘书处。
八、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刘喆菁、杨桢,电话:020-83134534、83135944;传真:020-83135859。
省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服务联盟黄绮文,电话:1820067****,传真:020-83484400。
附件:1.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9〕58号)
2.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
3.地市赛和专题赛要求
4.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
5.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
6.创新创业扶持政策表
7.专家评委信息申报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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