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相关要求,我厅建立了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制度。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范围

  本机关制定(含代拟起草)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存在应审未审、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等情形的问题线索。

  二、举报方式和要求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访或网上举报等方式向本机关举报。

  (二)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或者不愿公开举报行为的,本机关予以充分尊重,但对匿名举报人不负告知义务。

  (三)举报应填写《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平竞争审查举报登记表》(附件),并提供相关事实依据。

  三、举报渠道

  (一)以邮寄或信函提交举报材料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字样,将举报登记表、身份证明材料、相关事实依据材料等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法规处,邮政编码:510030。

  (二)当面提交举报材料的,请前往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联系电话:(020)83134253。

  (三)网上提交举报材料的,举报人可以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gdii.gd.gov.cn)政民互动-监督投诉-业务投诉的版块进行举报。

  四、处理程序

  (一)我厅根据相关规定,在收到举报之日起5日内书面告知举报人是否受理举报。如举报人举报时缺少相关材料的,可要求举报人在5日内予以补正。

  (二)我厅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举报人。因情况复杂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平竞争审查举报登记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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