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2016—2018年)》、《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计划(2016—2018年)》、《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行动计划(2016—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