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贸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
专题学习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新春伊始,省经贸委掀起学习贯彻《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高潮。
为确保中心组学习会的成效,杨建初同志会前召开了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中心组成员安排半天学习国务院批复精神、纲要和杜鹰的讲话,认真撰写了发言材料;组织全委干部职工、直属单位班子成员观看杜鹰讲话的录像;委领导按分工,召集分管处室梳理需要由我委(各处室)落实的工作,各处室围绕落实纲要的工作任务,提出抓落实的措施。
学习会上,杨建初同志传达了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专题研讨班精神,学习领会汪洋书记、黄华华省长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家积极交流学习心得,认真梳理了《纲要》中涉及我委的工作。《纲要》的46项工作任务中,涉及我委工作的有22项80小项,具体包括现代服务业方面5项18小项,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方面3项5小项,能源要素保障方面5项10小项,节能降耗方面3项10小项,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方面9项21小项,会展和经济运行方面2项4小项,船舶工业发展方面1小项,工业行业发展和“双转移”方面4项11小项。
杨建初同志在学习会总结时要求,当前要围绕《纲要》抓好五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抓好当前经济运行工作。要突出抓好自主创新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这两个重点,落实好“三促进一保持”。既要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和调节,特别是加强对经济运行拐点的监测分析,尽快扭转工业增速下滑态势;又要通过实施“万巷千街”市场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家电下乡”工程、“机电下企”工程等,努力保持市场消费旺势。各分管领导要在2月中旬分赴全省各地开展调研,了解各市全年目标制订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分解到县(区)的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和协助解决各市完成目标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努力实现全年增长目标。
(二)做好《纲要》的学习和宣传工作。邀请专家为全委干部职工解读《纲要》精神、科学内涵和政策空间、抓好落实的工作任务。各处室在参加全委性学习和个人学习的基础上,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研究本处室、本人在贯彻实施《纲要》中的任务和目标。要按粤委办发电〔2009〕16号通知要求,做好《纲要》由我委牵头负责的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等四个方面的内容解读工作;协助有关单位解读好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带动环珠三角地区加快发展、企业体制改革等三个方面内容。
(三)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任务。2月底前,要根据纲要中有关经贸委工作分解及分工,分别提出我委在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能源要素供应保障、推进节能降耗、推进技术进步和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深化国内外经贸技术合作、船舶制造、行业发展和“双转移”等八个方面的细化工作目标、思路、任务和措施。
(四)要抓紧制定各专项规划。3月中旬前,成立由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教育厅、建设厅、国土资源厅、信息产业厅、外经贸厅、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和珠三角各市组成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一体化发展专项规划》编制领导小组。4月中旬前,确定规划编制依托单位。10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装备制造、汽车、钢铁、石化、船舶、航空以及现代物流、会展、工业设计等各个专项规划。通过做好规划,优选一批技术攻关和投资项目,加快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五)抓好四个方面工作的衔接。一是与国家部委的衔接。争取国家对我省产业发展工作的更大支持。二是粤港澳衔接。发挥粤港、粤澳服务业合作专责小组组长单位作用,促进粤港澳服务业深度合作与融合。三是省市衔接。加强与各市特别是珠三角各市的沟通联系,邀请珠三角各市参与珠三角产业一体化发展专项规划及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四是抓好现有政策法规与《纲要》相关内容的衔接。8月底前,清理不利于《纲要》落实的法规规章,加紧修订有关专项规划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来源:省经贸委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报(第66期)